我厅获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A级

04.11.2015  05:24

 

【本站11月3日讯】日前,水利部公告了2014~2015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全国共有12个省(市)考核结果为A级,我厅名列其中。据悉,全国质量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已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作为2014~2015年度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将直接采用水利部对各省的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分值占3%。

 

2015年8月中旬,水利部第九考核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我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其中我厅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情况得分占考核总分的60%,评分指标包括质量法治建设、验收合格率、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检测管理、质量诚信建设、质量问题处理、质量基础工作共7个方面。考核组还选取了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三堡排涝、湖州市太嘉河、衢州市乌溪江下游河道衢化段综合治理和浦江县大坪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4个在建项目,对项目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得分占考核总分的40%,评分指标包括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评定、工程验收、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和质量监督管理共8个方面。

 

2014~2015年度,我厅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全省水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水利质量工作,将质量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二是建立完善有关建设管理制度,出台了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等制度;三是质量监督管理有序进行,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近1200项工程依法实施了质量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稽察和“飞检”工作;五是强势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六是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全面推进水利建设市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的认识,针对此次水利部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在建项目逐项自查,整改完善,切实提高我省水利建设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