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27.02.2018  11:52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浙水办建〔2018〕3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进”活动方案

 

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水利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提升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基础,围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把握宣传规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为我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水利系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发展和安全红线意识深入人心,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显著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减少,厅属学校学生安全意识和知识明显提高、水利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进企业”的主体,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健全制度。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宣誓、安全承诺、安全岗位描述、班前安全会等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二要强化培训。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水利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结合岗位风险防控,突出岗位应知应会教育,定期开展岗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三要有活动载体。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项目、进班组、进走廊、进食堂、进宿舍”。四要有安全文化。持续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五要注重警示。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区、施工现场、道路、生活办公区等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标语,播放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权责义务等宣传片。六要有规范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责任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建设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建设行业协会)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进机关”的主体,要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一要注重培训。加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主题宣讲、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活动。二要营造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有条件的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三要开设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官方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水利行业工作举措等。四要典型示范。机关单位要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五要重点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宣传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办公室、厅直属各单位)

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厅直属两所学校要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三要有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四要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五要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责任单位:水院、同济学院)

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营造氛围。在水利风景区、厅直属单位下属数码、服装市场等重要与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二要开展演练。组织单位职工、水利风景区、市场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游客、商户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三要有公益广告。在水利风景区、市场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水上救生、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工作人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总站、省钱塘江管理局、推广中心、各地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并明确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抓好组织实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省水利系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七进”工作任务,要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三)加强引领示范。全省水利系统要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选择宣教工作好的企业、机关等基层单元,先期进行“七进”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全省水利系统在对下级部门以及企业开展检查、督查时,要将“七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我厅将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巡查的重要内容。

请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总结报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联系电话:0571-87826656,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开属性: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