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水利局“三项改革”创新水土保持审批

21.04.2016  10:02

 

【本站4月21日讯】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力经济发展,海宁市水利局实施“三项改革”创新水土保持审批。

一是改革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编制范围,扩大项目备案对象。在该市304.38km 2 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内,凡已出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块全部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编制范围由“三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扩大至整个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从而扩大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对象,简化了审批手续,加快了项目前期进展。

二是改革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编制主体和编制费用,提升优化服务。水土保持总体方案从由建设项目业主或“三区”管理单位编制改为由该市水利局通过招投标统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以乡镇(街道)或开发平台为单位进行报批,编制费用不再由项目业主或“三区”管理单位承担,而是由该局纳入部门财政预算,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改革进程。

三是改革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对象和征缴方式,助力项目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由项目业主或“三区”管理单位缴纳改为由项目所在地镇(街道)或开发平台缴纳,该市财政局将地方留成部分,以预算安排的形式全额补助给相应的镇(街道)、平台,既减轻企业负担又体现规费征收公平、公正性;在征缴方式上,已报批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的区域范围内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土地出让(或行政划拨)时间逐笔缴纳,使实际工作更具操作性。

据悉,该市水土保持审批改革方案已经该市人民政府批转,该项改革尚属全省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