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
07.08.2018 05:16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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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水办农〔2018〕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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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了两批共20个县(市、区)的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改革,涌现出了不少好的做法和创新经验。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现将嘉兴市平湖市、湖州市德清县、湖州市南浔区等11个县(市、区)的经验做法印发各地,供学习借鉴。 今年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点上突破、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各地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破解困难和问题,加大力度、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改革任务。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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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 |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7.08.2018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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