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水利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23.11.2018  21:21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办人〔2018〕8号

 

浙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

省水利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更新维护

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省水利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以来,为掌握全省水利人才总量、结构和开发利用情况,完成水利部和省委人才办组织的各类人才统计,谋划队伍建设各项措施,提供了有力决策支持。经过多年信息更新和维护,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有了很大提高。根据厅统一部署,系统数据已作为省水利厅信息门户、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系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省水利人员在线学习系统的基础人事信息数据,为保证系统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将系统信息更新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数据人员范围

系统信息更新维护的范围为: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和厅直属各单位及所辖单位(包括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利系统人员,以及基层水利员、水库山塘巡查员等。要在系统中完善各水利管理单位名录,并按细分的岗位分类,重新选择核对人员具体岗位类别,作为推进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尚未使用过信息系统或单机版遗失的单位,需重新安装单机版,并按2011年版本升级,将上一年度上报数据导入系统后,再进行系统更新维护。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参阅《浙江省水利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二、系统信息更新维护内容

(一)尚未录入系统的单位和人员需通过系统补录信息。

(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包括水利局直属流域区域水利站,乡镇直属水利站和农业综合服务站等)及人员素质状况,以反映基层水利现状。

(三)已经录入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核实已录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发生变化的信息项进行更新维护,包括:

1.因工作单位或部门变动而产生的调入调出变化。

2.个人基本信息,如在岗状态、岗位性质、从事主要工作类别、政治面貌、行政职务级别、享受待遇级别等发生改变的。

3.学历学位、技术职称、技能等级发生变化的。

4.参加非水利厅各处室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并取得证书的(参加厅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并取得编号证书的,已由培训单位统一完成信息录入)。

5.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的。

6.增加荣誉、专家称号、奖惩记录的。

7.增加科研课题(项目)、论文著作、专利信息的。

三、严格数据上报程序

系统数据实行上级督导下级逐级上报的形式,即填报单位填报完成后,将系统数据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再由上级部门逐级向上报送,最后汇总至我厅。

数据上报截止后,我厅将在全省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单位督查人力资源系统的信息维护情况,对工作不认真造成信息漏报、误报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提交人事人才工作大事记和典型经验做法

全省水利人力资源年报反映各地、各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做法和成效。请按年报格式,提供本单位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工作、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系统信息的应用和维护。信息系统数据是全省“智慧水利”建设的基础数据,系统运用与维护情况是全省水利“大禹杯”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系统数据准确和完整,直接关系水利人员能否顺利登陆其他信息系统,关系水利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等级,关系对各地、各单位人才工作的总体评价。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对所辖地区内单位人员的填报情况进行督导和核实,务必保证汇总上报单位及人员信息的完整、准确。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系统功能,加强对职工队伍建设的调研分析,提出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数据更新。要落实专人及时更新维护系统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如有疑问,可加入“水利人力资源管理QQ群”,进行在线询问。

(三)系统数据上报时间要求。信息数据更新截止时间节点为2018年11月10日。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审核工作,在2018年11月23日前将所辖水利系统内信息数据上报市水利局;各市水利局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水利人力资源系信息汇总报送至厅人事教育处。各单位人事人才工作大事记和典型经验做法,经单位审核后,直接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倍倍;

电  话:0571-83863013,83864292(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浙江省水利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南

2. 2018年度省水利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动说明单

                    附件:相关附件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