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厅属单位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04.04.2016  16:25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文件

 

浙水干校〔2016〕11号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关于举办2016年度厅属单位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五水共治”,加快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促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关注水利发展新形势,树立治水新理念,掌握和应用水利新科技,提升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适应水利建设和管理需要,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厅属单位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业务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我校定于2016年4月举办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2009〕187号)规定的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近3年内拟委托浙江省水利厅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在职人员(包括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委托浙江省水利厅评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法规体系与执法;《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大纲》规定的相关知识等。

三、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13日(星期三)下午13:30正式上课。

四、培训地点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杭州市萧山区钱江科教园区耕文路418号)。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做好培训通知传达工作,以免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错过培训机会。

2.为便于培训安排,请参加人员登陆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jslgx.com/bm/)报名,并下载培训班报名回执,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传真至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

3.本培训班列入2016年度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项目,培训结束后颁发《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证》。未持有《浙江省水利行业岗位管理手册》的学员,请在报到时随带近两年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4.培训班收取培训费35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宋毅。电话:0571-83861289, 83864292(传真))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2016年3月29日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