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民宗局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宗教公益慈善资金项目督查工作

17.01.2018  22:23

为全面了解掌握丽水市各民族村公益慈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评估使用绩效,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活动的深化,根据省民宗委指示,丽水市民宗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会同派驻纪检组分阶段对35个民族村38个“五水共治·五教同行”宗教公益慈善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落实整改并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排摸,发现问题。8月份,由市民宗局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局对所属区域内的结对民族村公益慈善资金项目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形成评估督查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表。11月份,各县(市、区)民宗局在上一次排查的基础上,以“准、实、深、全”为标准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交办整改。

二、部门联动,深入检查。12月25起,市民宗局利用为期一周的时间,会同派驻纪检组组成三个督查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台帐及资金拨付记录,察看项目实施现场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访问项目受益人及项目当地乡镇村干部群众等形式对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形成书面报告。

三、总结工作,落实整改。1月9日下午,市民宗局组织召开了“五水共治·五教同行”公益慈善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工作汇报会。由各督查组分别汇报了督查情况,分析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整改,学习优秀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经验,并对下一步非政府性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支持民族乡村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建立进行讨论研究、出谋划策。

四、制定办法,建立机制。下一步市民宗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村进行通报批评。根据几轮督查取得的成果,通过向纪检、审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学习取经,研究制定出接地气、有实效的非政府性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支持民族乡村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计划将民族乡村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到年度考核项目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