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民宗局赴嵊州市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29.12.2017  02:28

为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进程,2017年12月25日,绍兴市民宗局专门组建评选工作组,赴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工作组先后现场察看了校园民族文化墙、民族风情窗、民族常识角、民族教育陈列室,查看了学校创建工作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学校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评选工作组对学校长期坚持民族团结教育、营造校园民族特色文化、开展学生民族作品展示、自主编写民族校本教材、友好联谊少数民族学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学校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工作组要求,下一步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小学要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有利契机,拓宽创建工作的形式和途径,完善创建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挖掘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确保学校创建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争创绍兴市级、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