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7个民族乡镇全部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

06.11.2015  17:52

日前,丽水市7个民族乡镇已全部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实现我市民族乡镇生态示范点的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的莲都区老竹镇和丽新乡,龙泉竹垟,云和县雾溪和安溪,遂昌县三仁,松阳县板桥等7个民族乡镇通过编制生态乡镇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农村生态经济,建设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基础设施,各民族乡镇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2014年起,丽水市开展了以农村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为主的“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相关工作,得到了各民族乡镇群众的广泛支持。7个民族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均高于全市乡镇(街道)的平均水平。

国家级生态乡镇的考核指标非常严格: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必须达到本省生态乡镇建设指标一年以上;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地)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乡镇环境保护规划,经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实施两年以上。此外,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对该乡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都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