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慈善法》专题学习会

01.04.2016  16:00

3月31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题学习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俞志壮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慈善法》提出要求。

会议邀请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作题为“《慈善法》与中国公益慈善新生态”的专题辅导报告。徐永光以图解民间公益慈善生态的形式和与会者分享了他对于中国慈善现状的深入观察,深刻分析《慈善法》的立法理念、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及相关法律条文等,生动展现《慈善法》对构建中国公益慈善新生态的意义与价值。

俞志壮在专题学习会上强调,《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作为民政系统的干部,必须首先学习《慈善法》、了解《慈善法》、践行《慈善法》。一要切实认清慈善事业发展的形势。全面回顾总结浙江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和突出成效,深入剖析慈善事业发展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不足,为下一步推进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二要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慈善队伍。各级民政干部尤其是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都要深化对《慈善法》的学习理解,消化其条文,掌握其精髓,进一步转变思路、更新理念、增强信心,特别是要按照《慈善法》的新标准、新要求,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慈善工作者队伍。三要开启慈善事业发展新征程。迅速组织开展《慈善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并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展开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让《慈善法》进一步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慈善法》的传播和实施中来。

在杭厅领导、厅机关全部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省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之江公益沙龙牵头组织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