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培训讲座

29.09.2017  23:59

9月29日下午,浙江省民政厅举办《民法总则》专题培训讲座,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吴勇敏应邀作了专题报告,余强副厅长主持讲座,王剑侯厅长率厅领导班子,厅机关全体干部及在杭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200人聆听了讲座。  

吴勇敏主任就《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意义及基本原则和规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民事责任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并对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监护制度、非营利法人制度、宣告死亡对婚姻和收养关系的影响、英烈权益保护等内容作了深入解读。

余强副厅长指出,本次培训特地选在《民法总则》实施前夕举办,是厅党组根据《浙江省民政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2017年度学法计划作的精心安排。不仅是为了帮助民政干部正确理解《民法总则》,全面把握《民法总则》的深刻内涵,也是要促使民政干部进一步找准民政工作定位,切实提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