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民宗系统规范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10.05.2017  13:21

金华市民宗系统以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全市民宗系统利用每周夜学时机,按照学法计划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制专题学习。市民宗局每年积极组织民宗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交流民宗工作干部执法经验,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利用各地相应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契机,积极充实各县(市、区)民宗系统工作人员,确保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已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资格审查,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

三是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市民宗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范工作人员履职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将《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运用、执行到位。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搭建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专门购买用于行政执法的行政执法跟踪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推行。

五是强化执法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年终行政执法案卷目标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进行行政执法“回访”,积极实行案卷“回头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县(市、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局备案,实现备案制度化。同时,主动接受政府社会监督,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办事流程图并予以公布,确保有章可循、执法依据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