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毒品犯罪用重典 引导公众拒毒重教育

01.07.2015  11:49
玉环法院禁毒两手并用       “被告人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6月24日,玉环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法官对5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惩处了5名涉毒犯罪分子。
  日前,玉环法院开展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该县关工委、坎门禁毒阳光会所帮教人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加活动。
  据了解,2012年至2014年,玉环法院3年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分别为96件、108件、104件,占当年刑事案件审结总数的8.3%、10.31%、8.4%,累计判处罪犯353名。其中贩卖毒品案件176件216人,在全部涉毒案件所占比例为57%,容留他人吸毒124件129人,所占比例为40%。
  “有相当一部分被告人集吸毒、贩毒于一身,以贩养吸。在已判决的216名贩毒人员中,有78名均为从上线接手毒品后,自己吸食一部分,转手倒卖一部分给其他吸毒人员,从中谋利,作为自己继续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马明毅介绍说,“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禁毒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强化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宣判、宣传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三者统一。
  另据统计,涉毒犯罪主体多为无业人员,在353名涉案罪犯中占比75.64%; 从涉毒犯罪人员的年龄统计来看,15—40岁的青壮年占到89.8%;从涉毒犯罪人员的学历看,层次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的占到88.67%。
  为此,马明毅表示,该院将借助网络、手机等传播媒介,大力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巩固并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增强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禁毒斗争,有效预防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