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残联全面推行“上门送证”服务制度

07.01.2016  16:42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残联党组《“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工作实施意见》(甬残联党组〔2015〕21号)文件精神,近期,区残联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上门送证”服务制度,要求区残联机关干部、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将《残疾人证》亲自送到残疾人家中,其中区残联机关干部送证数量每年不少于新增残疾人数的10%。

同时,通知还明确,在送证过程中要求加强与残疾人的交流沟通,了解需求、传递政策。同时,将上门送证过程中收到信息及时输入相关数据库,建立健全服务台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以便第一时间为他们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