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残联修订惠残政策受助残疾人退出申报制度

07.07.2015  12:57

          为了确保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准确,进一步规范各类惠残政策补助发放,对受助残疾人实行动态管理,6月底,莲都区残联下发了《关于修订莲都区残联惠残政策受助残疾人退出申报制度的通知》,规定了申报制度的适用范围、申报退出的对象、申报流程等,要求各乡镇、街道残联开展排摸、汇总工作,每季度对享受各项补助的残疾人的死亡、退出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至区残联各业务科室。

          死亡人员领取各类补助金问题仍未杜绝,为了鼓励残疾人亲属主动办理死亡销证手续,确保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正确,自2015年7月1日起,残疾人死亡2个月内,亲属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注销手续的,区残联将发放5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