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推行残疾集中评定,实现残疾人证规范化管理

11.11.2014  18:44

  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残联的职责,是残联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面对近年来政府对残疾人扶助力度的加大,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也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为严格执行评残标准,进一步规范评残流程,市残联从2013年5月10日开始,对肢体、听力、言语、视力四类残疾实行集中办理。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残联专门从组宣康复部、办公室、信息科抽调8名业务骨干,由分管领导带队,成立集中评定工作小组,每月10日在市中医院配合专业医生开展残疾评定工作,主要做好四类申请评残人员的筛查认定、检查确认、核实评定、资料整理、信息发布、证件办理和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一、乐于奉献,为民服务。一是以人为本,顾全大局。集中残疾评定工作小组的工作时间定为每月10日,为了方便群众办证,工作人员顾全大局,在节假日、双休日牺牲了休息时间,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照常工作。为解决申请人排队等候的问题,每次都风雨无阻地提前1小时到达评定现场。二是为民服务,热情周到。评定小组服务对象是行动不便的群众,所以工作人员对每一位前来申请办证的人,都热情接待,耐心细致,特别是对需要坐轮椅的申请人,经常帮助家属带到评定室,并叮嘱他们注意安全。对符合评残标准但资料不全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考虑到他们来回不方便,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实行先评定再补资料的方法,受到了申请人及家属一致好评。

二、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是残联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扶持救助残疾人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关系到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证标准,严格把关,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以及向非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等现象,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评定工作中,经常会发生打招呼、托人情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予以严词拒绝,并与评定医生之间互相监督。对出现的现场争吵、评定不服等情况,大家冷静对待、耐心解释,在化解矛盾的同时,确保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公开透明,阳光办证。集中残疾评定是为了使残疾人证办理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评定小组根据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使整个流程在阳光下操作,有效加强了监督和管理,同时,实行集中残疾评定与便民办证一条龙服务,申请人只需到中医院评定,由残联工作人员把申请、评定资料带回,制作残疾人证后,经镇(街道)残联统一发放,简化了办证程序,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从实行集中办证以来,未发生群众申诉、举报“假证”和对办理程序不满意的情况。

四、规范管理,业绩突出。面对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机遇,评定小组顺应形势发展需要,从健全残疾人证核发工作机制出发,规范残疾评定工作,及时改变残疾评定方法,规范核发管理程序,切实把住、把好了惠残政策的“入口关”,为各项惠残政策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残疾人及时享受教育、就业、康复、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切实履行了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实行集中残疾评定一年多来,评定小组共接待申请人1800  人,受理四类残疾评定1406人,办理残疾人证1019人。

残联集中残疾评定将以残疾人利益为重,继续依靠团队作战、发挥团队作用,为桐乡市的残疾人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