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宣莲”商标维权成功

16.12.2015  13:35


12月14日,武义县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第11397201号“宣莲”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这意味着武义“宣莲”商标正式维权成功。



2014年12月16日,武义县电商企业在淘宝上宣传销售特色农产品“宣莲”及相关产品时被人举报,进而发现“宣莲”商标已被福建一家食品企业抢注。武义县立即召集县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维权对策,向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申请要求宣告抢注的“宣莲”商标无效。今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为,福建食品企业抢注“宣莲”商标损害了“武义宣莲”地理商标合法使用的权利,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中相关规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据悉,福建企业已超过一个月仍未上诉,该裁定已经生效。



 武义“宣莲”商标维权成功,进一步提高了武义“宣莲”的知名度,大大提升了“宣莲”商标的品牌价值。下一步,武义县经济商务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宣莲”商标,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继续做大做强“宣莲”产业。


(金华市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