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建立水源保护区补偿机制

14.04.2016  15:44

 

【本站4月14日讯】为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清除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隐患,妥善解决库区、山区群众“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的困境,实现保护水源和库区群众脱贫致富两大“民生工程”的统一,武义县出台了《武义县源口清溪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生态补偿范围、对象、标准和办法。

为确保该工作落实到位,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保护区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每年从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中提取百分之十;财政预算安排专款用于二大水库水源地各项保护工程建设,重点支持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生态公益林建设、异地搬迁、清水河道建设、水土保持以及农业生产基础性等项目补助,特别是异地搬迁的政策扶持力度。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行政村或自然村按照规划统一实施异地整村搬迁的,每人一次性补助4.3万元,公共设施建设每人2.2万元;零星搬迁的,每人一次性补助8.7万元。

水源保护区补偿机制的建立,标志着该县水源保护工作步入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