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探索“七种模式”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26.06.2015  16:10

  

  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安全治理,着力破解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宁波市探索七种模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一)企业购买服务模式。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等重点事项,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并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合同。中介机构在经营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承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偿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能力弱和部分高危行业领域风险大、专业性强等特点,由政府出资,以公开招标、合同约定等形式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为政府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三方联动模式。根据行业(领域)、区域安全生产特点,为充分发挥一体化管理优势,由政府协调服务标准,企业自主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出资购买专业化服务,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助。

  (四)行业片组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类别、生产工艺危险程度等情况,将同一区域的企业或某一产业的企业,组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单元或协作组,利用各企业技术和管理的集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以及企业自查、组内互查、组间互查等活动,实现行业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

  (五)园区协作模式。根据产业园区生产、安全关联度大的特点,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其它企业参与、政府统筹协调,实现园区企业的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联动,由点及面逐步提升区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保险机构参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企业投保前和参保期内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参与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风险管理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七)行业协会(商会)自治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优势和自律作用,以“传、帮、带”方式,指导、引领会员单位开展互学、互查以及培训等活动,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