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河长制”成功模式 余杭设“田长制” 保护基本农田

18.07.2016  20:38

   浙江在线7月18日讯(浙江日报见习记者孙明姝) 穿着一件汗衫,顶着大太阳,余杭区永安村党支部书记张水宝这两天时不时出现在村道上,身旁是一片绿色的农田,田头插着一块标志牌,上面写着“保护面积8342亩,田长:张水宝”。

  近日,余杭区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田长制”,当了14年村支书的张水宝成为1252名“田长”中的一员。国土余杭分局相关负责人说,“尽管基本农田保护得不错,但个别农户为追求经济效益,仍有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破坏了永久基本农田。”推行“田长制”的初衷,就是想做到责任到人,将余杭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真正管起来。

  现在,余杭每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都有一块标志牌,保护面积、责任单位、责任村组、“田长”姓名和举报电话写得清清楚楚。“田长”们三天两头会到田头地头转转,看看有没有侵占土地、乱倒渣土和污染物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此外,“以前老百姓不清楚哪里是基本农田,现在有了这块牌子,大家对保护区域就清清楚楚了。不会再出现随意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张水宝说。

  余杭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群众发现村社的相关工作做得不到位,可以打电话向街道举报。据介绍,“田长制”还挂钩“耕地补偿”,在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过程中,将“田长”责任落实情况和考核情况作为主要依据。由于“田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发生的,视情况扣减相应比例的补偿资金直至全部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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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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