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激发企业治污内动力

13.11.2015  13:37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基层,是改革的主阵地、动力源。回望“十二五”,浙江基层干部群众,以智慧和实干,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取得瞩目成绩。今起推出《基层改革在路上》栏目,首篇聚焦椒江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
  关键词:创新·简政放权
审批“一证式” 监管“零空隙”
椒江激发企业治污内动力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崔旭川 区委报道组 缪丽君) “公司年产20万吨的废塑料加工项目申请材料交上去才一周,排污许可证就办下来了。”日前,在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松甘塑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楼德胜在惊喜之余也颇感压力,“审批快了,对企业来说是大利好。但环保部门的监管也更严了,我们松懈不得。”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作为我省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试点,椒江于今年4月率先探索排污许可“一证式”模式。将原先对企业的审批、验收、试生产等环节,压缩成一个排污许可证的申领环节。凡是符合申领排污许可证要求的企业,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核发证件。目前,椒江环保已向首批7家企业送达排污许可证申领告知书。
  “比起走流程,我们更愿意花精力搞好企业环保工作。”10月27日,在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正化工的环保技术员庄杰正在为公司一个600吨制剂项目办理排污许可证。“以前一个项目要落地投产,从环评审批、试生产备案、‘三同时’验收、竣工验收,一套流程下来,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等项目投产,市场风向可能都变了。而现在,只要达到环保要求,拿了证立刻就能投产。”
  “审批是简单了,但监管比以往严格,也更有威慑力了。”庄杰说,改革后,企业对项目建设负完全责任,要签下书面的达标承诺。若达不到环保标准,企业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此次的排污许可证改革,就是要强化企业作为环保主体的责任。”椒江区环保分局局长徐明初介绍,借着新《环保法》的东风,对于企业提交的业主承诺、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等资料,环保部门不再进行审核验收,而是在公示后,以执法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发现有不实,依法处罚。
  令企业主倍感压力的是,椒江区环保分局于今年5月开始启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只要轻点鼠标,就能实时地看到各家企业生产车间的排污口和排污的数据。
  “对企业的监管,只依靠人力执法有一定局限。我们通过这一‘环保天眼’,对企业生产车间、环保处理设备、‘三废’排放口、物流通道等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违法行为逃不过它的‘火眼金睛’,从而倒逼企业自觉做好环保工作。”监控中心主任王敏说。
  目前,该区已有包括医化、电镀、塑料造粒等产业的42家重点涉污企业被“环保天眼”24小时监控,已处罚违规排污塑料造粒企业6家,开出行政罚单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