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完成首例消费纠纷ODR平台“诉调对接”

22.08.2018  17:30

  “太感谢你们了,有了调解协议书和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维权就有了‘双保险’。”投诉人徐某拿着赔偿高兴地说。这标志着台州市椒江区首次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ODR平台)完成了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
  今年以来,为最大限度消除消费纠纷矛盾隐患,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组建了一支“老娘舅”队伍,通过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的合作,建立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消费调解与司法保障的有效衔接,取得了一定成效。
  台州市椒江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说:“通过‘诉讼对接’,不仅能在短时间内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矛盾,为当事人节约维权成本,同时经司法确定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有效节约了执法、司法资源。
  今年4月,消费者徐某驾驶车辆去台州市椒江区三甲办事,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心急如焚的徐某发现缪某开的汽车维修店就在附近,于是他选择就近维修。转天店主缪某通知徐某来取车,告知汽车已经维修完成。但在试驾过程中,汽车出现了故障,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6月中旬,消费者徐某向台州市椒江区市监局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台州市椒江区市监局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指定调解员“老娘舅”进行调解。在耐心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了解到在汽车修好后,店主缪某陪同徐某进行试驾。在试驾过程中,汽车发动机出现异响,机油报警灯亮,缪某却声称可以再开一段路试试,之后汽车发动机进一步损坏,徐某认为店主缪某未尽维修和提醒义务,导致试驾过程中发动机损坏严重,支出维修费用超万元。徐某认为店主缪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求赔偿维修费用6000元,但缪某却以是汽车驾驶不当为由拒绝赔偿。
  在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老娘舅”耐心调解,设身处地与两位当事人分析,双方终于敲定了赔偿数额。“老娘舅”协助当事人就协商事宜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引导二人利用ODR平台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司法确认。经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被赋予强制执行力,最终徐某在协议约定履行期内获得赔偿3028元,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面对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化、诉求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台州市椒江区市监局将与法院系统更加紧密合作,打通诉讼内和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诉讼和行政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纠纷解决方式,不断提升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