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安监局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门槛”

22.12.2014  17:41

        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为确保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椒江区安监局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新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作出调整,缩短了全区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的零售许可时间,并要求专店销售。 

  新规规定,市民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总天数比以前减少了6天,相应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改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二至农历正月十五,许可零售的起始时间比去年延后了7天,截止时间与去年相同,等于缩短了零售许可时间。往年,椒江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分为长期点和季节性零售点,去年则取消了全区范围内所有的长期零售许可,今年更是把许可时间缩短了7天,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的许可只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    与此同时,今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门槛也将随之提高,要求每个经营零售点必须专店经营。此外,纯居民住宅楼一律不得开设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商住型楼房商铺部分和沿街商铺如需开设必须用防火墙完全隔断,且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新设的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以前,该区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时主要控制了店面面积和储藏数量,今年开始必须得专店经营,该店面和其它经营场所,生活区域必须有防火分割,这一点调整大大提高了经营门槛。       此外,凡是在前两年有过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营户,今年一律取消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