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8.2018  14:11

  近日,温州市林业局对全市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反映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良好,部分县(市、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森林风景资源是指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森林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为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掌握详实的基础资料。此次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全市范围内森林风景资源的类别、分布、数量、主要特征、开发利用条件和保护利用现状等,建立该市森林风景资源分类系统及质量评价细则,科学评定各类森林风景资源单体的质量等级,确定全市森林风景资源名录及分布。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依托森林资源建设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及各乡镇(街道)范围内知名的休闲场所等旅游目的地。调查对象包括生物景观资源、水文景观资源、地文景观资源、天象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等森林风景资源单体,以生物景观资源为重点。

  开展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是我省加快推进和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自去年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工作动员会以来,各县(市、区)积极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理清思路,采取有力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并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调查评价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经费保障到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将森林风景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统筹安排林业资金,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确保调查工作及时展开;三是工作开展到位。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群策群力,以外包、自查以及外包和自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工作,妥善地解决了经费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四是技术指导到位。市县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质量检查。同时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形式,加强业务互动,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开展。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组织质量检查组深入各地,督促指导这项工作,同时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下发督查通知,确保全市工作圆满完成。(温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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