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受表彰森林公安民警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

22.05.2017  12:12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李克强、刘云山、孟建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与会代表。我省临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有强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作为全国森林公安唯一的个人代表上台领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安吉县森林公安局同时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受到大会表彰。

  陈有强从事森林公安工作30余年,勤勉尽责、敢于担当,是我省森林公安的办案能手、兼职教官,主办重特大案件数十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是老百姓心中的“黑猫警长”。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林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森林公安优秀侦查员。

  2012年2月20凌晨,森林公安在杭州市西湖区一居民家中发现了8张虎、豹皮,陈有强第一时间被抽调到专案组,负责案件侦查。他克服妻子和父母相继生病住院的困难,和专案组成员团结协作,历时半年多,行程1.5万余公里,形成案卷500余页,终于侦破了这起当时浙江省内最大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业余时间,陈有强坚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先后取得了公安管理本科、法律本科文凭,并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临安市林业局公职律师。针对日常在案件审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自己的执法办案经验,陈有强还编写了《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之ABC》、《说理性法律文书相关知识》、《浙江省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常用法律知识300问答》、《常发林业案件接处警与调查取证标准(刑事篇、行政篇)》等课件和小册子,方便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学习和查找资料,指导一线民警执法办案。

  从一名林学理科生到全省法制专家, 从一名普通民警到全省森林公安兼职教官,从一名司法“门外汉”到公职律师,陈有强刻苦自励的精神感染着他身边的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他是十八大以来我省森林公安民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是忠实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

  陈有强代表全国森林公安上台受奖,极大地鼓舞了全省森林公安的士气,激励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于职守、再接再厉,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