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森林公安查处一起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

03.03.2016  21:05

  近期由于天气晴朗,气温节节攀升,森林火险等级已达最高等级。加上林区内日常生产已开始进行,林农纷纷上山干活,元宵以来德清县已发生多起森林火情。2月28日中午在德清县阜溪街道民进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森林消防人员奋战数小时候后终将火情扑灭,所幸只是烧掉了一些杂灌。事后德清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将当事人予以控制,并初步对其进行了调查。根据当事人的陈述,2月28日上午,当事人在自家的竹山上清理杂草,为了省事图方便,就把清理出来的杂草堆在一起,不顾当时天气干燥风大,仍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杂草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事人在点燃火堆之后就只顾去别处干活,任火堆自行燃烧,之后由于风大,火焰迅速烧及边上的杂灌,从而大面积烧了起来。等森林消防队伍扑灭火情时,火灾已波及约3亩多林地。

  森林公安民警对当事人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鉴于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关于森林防火期内林区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为此,德清县森林公安局将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德清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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