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利剑1号”清火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9.01.2016  01:52

  近日,为了认真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严查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防火期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我省森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2016利剑1号”清火行动,集中警力,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行为。

  此次清火行动从1月25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横跨春节、元宵和清明节等重要传统节日。这也是野外农事及上坟祭祖等用火最为集中的时期,更是我省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省森林公安局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把抓管控、除隐患、查火案、保平安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一是要查处烧荒、烧田坎草、烧焦泥灰、炼山等违反规定的生产性用火行为;二是要查处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三是要严厉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加大森林火灾案件侦办力度,提高侦破率;四是要查处其他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此次行动,省林业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清火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出击,严控火源,严除火患,严查火案;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一有火警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确保警令和信息畅通。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的宣传,结合“3·19森林防火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省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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