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森林公安局“四项措施”维护林区稳定

29.09.2020  16:22

  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区和谐稳定,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莲都区森林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维护林区稳定。

  一是强化林区治安防范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将警务工作前移,主动出击,改变“坐等办案”等被动思想,强化林区治安防范意识。通过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了解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解决到位、疏导到位、稳控到位。

  二是强化林区治安防控力度。从巡逻、发现、处置、善后等环节入手,建立警民护林队,突出动态防控;加强林业特行管理,突出阵地防控;加强特情耳目建设,突出信息防控;加强警务实战训练,突出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场所的动态管控。先后组织警力对辖区重点人员、重点林区、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筑牢森林及野生动植物安全屏障,提高林区打、防、管、控效能。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消除火险隐患,强化野外火源管理,确保森林安全。严肃查处火灾违法案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森林火灾防控的积极性,第一时间向森林公安机关提供违规野外用火、失火、放火的违法犯罪线索,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及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强化保护森林资源力度。通过分析林区治安形势,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针对林区治安新形势和破坏森林资源新特点,认真分析当前涉林违法犯罪案发形势,明确办案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办案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时间短、见效快、针对性强的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擅自开垦林地、非法征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野外违规用火等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