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再次荣立集体二等功

11.07.2018  14:30

        近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布记功命令,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因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林业社会稳定中表现突出,荣立集体二等功,这是杭州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全省仅两家。

        今年以来,该局突出执法办案主业主责,始终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遏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清火、利剑、禁种铲毒、飓风等专项行动,共破获重大涉林刑事案件6起,行政处罚45人,铲除罂粟种植点87处计688株,共收缴放生野生动物179只。始终把森林消防安全作为维护林区稳定第一要务,连续三年实现“零火情、零火灾、零事故”的佳绩。制止农村农业生产性用火、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68起,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13件13人,罚款24000元。认真组织每月25日的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微心愿”“民警讲坛”等活动,深化思想教育学习全覆盖,营造良好的警容警风警纪,连续三十年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据了解,淳安县森林公安局此前曾先后被记集体二等功5次,集体三等功7次,获得公安部“一级公安派出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执法示范单位”,省林业厅“固本强基示范单位”,省纪委“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示范单位等称号;1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6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00余人次获得各类嘉奖和荣誉。(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