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助推全国棚改目标提前完成

06.12.2017  17:55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消息,今年1至10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600万套,提前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棚户区全年改造目标。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决策部署,继续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改善棚户区家庭的住房条件。到今年7月底,我省就提前超额完成棚改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至10月,全省实现棚户区改造开工18.99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5%。
              一是早谋划早部署。 从去年5月份开始,各级政府和建设部门就提前谋划2017年棚改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到9月下旬,全省2017年棚改等各项目标任务已经确定,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在今年1月16日全国棚改电视电话会议上和2月16日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对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明确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6月5日,在金华召开住房保障年中工作推进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
              二是强保障优服务。 针对今年棚改量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问题,7月12日召开由各地棚改主管部门、项目实施主体和各类金融机构参加的棚改融资服务对接会,进一步对接融资需求,畅通了政府、银行与企业三者之间在棚改领域融资的对接渠道,为今年棚改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优化服务程序,实行棚改意向性贷款项目“立受立荐”,即对于符合国家棚改政策项目,在第一时间出具贷款推荐函,并根据要求将项目符合国家棚改相关条件确认函一并出具,极大地加快了各地申请使用贷款资金进程,为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1至10月,已累计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意向性贷款项目申贷886.7亿元,获得国开行贷款授信金额位列全国第四、新开工项目贷款发放金额位列全国第一、续建项目贷款发放金额位列全国第六,获得农发行贷款授信金额位列全国第十、贷款发放金额位列全国第六。
              三是严督查勤指导。 今年3月起,由厅分管领导带队,结合公租房分配问题逐个地市进行督查,与当地政府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深入对接,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帮助分析存在问题、提供对策。不到5月底,就已经完成了对全省所有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的首轮督查工作。8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别召开棚改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全省棚改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解读棚改政策,规范棚改规划计划申报,确保棚改政策落地生根。(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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