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检测机构基桩低应变试验技能考核情况通报

03.12.2014  11:53

为促进杭州市各检测机构检验能力的不断提高,评价考核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同时增进技术交流和相互学习,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市建委委托于2014年11月11日在浙江大学土木工程测试中心组织开展了杭州市检测机构基桩低应变试验技能考核活动。


 

本次试验技能考核项目为基桩低应变试验,主要对检测机构的试验前准备工作、试验过程、结果分析、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的规范性进行评价考核。参加本次试验技能考核的有杭州市及周边县(市)区范围内具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36家检测机构,参加考核试验人员共72人。在杭州市商品混凝土协会检测工作委员会、浙江大学土木工程测试中心及考核专家的大力支持下,本次试验技能考核活动顺利完成。现将具体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总体情况


 

总体上各有关检测机构非常重视并能积极报名参加本次试验技能考核活动,考核情况表明,各检测机构基本具备基桩低应变试验的检测能力,试验人员试验前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操作基本熟练、规范,结果分析基本合理正确,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等基本符合检测标准要求,但少数检测机构在试验操作、结果分析、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中反映出,其检测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试验操作不符合标准要求,结果分析不合理,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信息不完整,检测结果明显偏离实际情况等问题。经专家考核组对各检测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中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17家,得分在70~79分的16家,得分在70分以下的3家。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一)现场试验存在的问题


 

1、试验人员对参数含义和采样频率认识不清,检测时参数设置不当。


 

2、传感器粘结剂使用不当,采用的胶泥过硬、过厚,导致曲线振荡;部分检测机构传感器安装位置及敲击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3、绝大多数检测机构在检测时未测量桩头直径,易导致误判。


 

4、部分检测机构使用的锤击设备品种不够齐全,有的缺少高频激振设备,有的则缺少低频激振设备。另有部分检测机构锤头破损、磨损严重,影响测试结果准确性。


 

5、个别检测机构采用加速度曲线分析而未使用速度曲线分析,致误判。


 

6、个别检测机构现场试验超时。


 

(二)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


 

1、结果分析时普遍对C80预制桩的波速估计错误,导致桩长计算错误,最终造成结论错误,将Ⅰ类桩误判为Ⅲ类或Ⅳ类桩。


 

2、对缺陷判断不够准确,对仅存在扩颈信号的桩应判为Ⅰ类桩却判为Ⅱ类桩,另外存在缺陷漏判现象。


 

(三)原始记录及报告存在的问题


 

1、原始记录未附桩位图,所附波形图检测人员未签字。


 

2、报告缺检测规程信息。


 

3、提交报告超时。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


 

根据专家考核组提交的考核结果,对本次基桩低应变试验技能考核中能力明显不足的检测机构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须向总站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总站要求各检测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引起充分重视,认真查找原因,积极进行整改,通过不断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业务水平,确保所开展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不断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