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 一丝不苟

03.05.2016  12:10

  近日,龙游检察院对一起龙游法院作出决定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启动了监督程序。这是2012年刑诉法修改以来,龙游检察院对这一新增监督职能的首次尝试,也是衢州市首例。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6月7日被龙游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4月18日被龙游法院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龙游检察院在发现该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后,立即启动检察监督程序,书面材料审查、赶赴实地查看、到执行机关核实信息、与当事人谈话……检察官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嫌疑人周某某都深受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