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检察机关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已办理80件刑案

29.05.2015  10:35

  上海市检察院28日披露,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迄今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自贸试验区各类刑事案件80件,涉案106人,涉及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18个罪名,犯罪已呈现粘附自贸试验区载体、政策、要素等特质的新动向

  据悉,上海市检察院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成立于2013年11月5日,由浦东新区检察院管理。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的主要职能包括办理自贸试验区内的刑事案件;查处自贸试验区内的职务犯罪;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工作;参与有关法律调整制定,提供相关检察意见;自贸试验区刑事民事法律政策适用特殊性的检察专业研究及为自贸试验区法制建设及时提供检察专业建议;衔接、配合职务犯罪侦查、民商事案件法律监督等部门的有关工作。

  检察机关披露的统计显示,自贸试验区内刑事案件数量仍以传统型犯罪为主,但与自贸试验区设立前相比,犯罪已呈现粘附自贸试验区载体、政策、要素等特质的新动向。其中,金融贸易中多采用虚构贸易背景的方式实施犯罪。

  根据当日披露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谎称存储于自贸试验区保税仓库中的一批化工原料系自己实际控制的一家境外公司所有,骗取多家被害公司的信任。嗣后,李某以委托进口的名义,在先期支付少部分保证金后,使用伪造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货权转移单等信用证随附单据以及保税仓库印章,让被害公司通过银行为其开具远期信用证,用于骗取信用证项下资金,涉及犯罪数额40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李某已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此外,据介绍,利用区内“自贸”要素实施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路某在自贸试验区注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后,利用自贸试验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部分公众对相关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只闻其名、不知其详的情况,谎称其公司可以在自贸区从事“负面清单”未涉及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与多名被害人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并承诺给予被害人每月12%至18%的高额返利,从多名被害人处非法吸收投资款,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路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批准逮捕。

  据悉,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自成立以来,聚焦“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事中事后监管”三项重点,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金融监管部门、海关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并先后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涉检政策法规汇编》,《2014年度自贸试验区刑事检察白皮书》、《法律服务指南》等,编辑《自贸试验区建设与海关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预防手册》,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内各民商事主体及相关部门的法治引导。

  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设置有金融检察专业办案组、知识产权检察等专业检察官职位,已形成一支包括查办金融犯罪资深检察官、经济法博士在内的8名具有国际商贸、知识产权、国际法等专业知识的检察官人才队伍,并聘请专家人才组成顾问团,促进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今年4月下旬,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从原有的保税区、世博中心,扩展到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上海检察院方面表示,自5月1日起,上海市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检察室管辖范围从28.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平方公里自贸区全境,检察职能实现5大片区全覆盖。针对扩区后的特点,派驻自贸试验区检察室也在原金融检察专业办案组的基础上,新设涉外民商事案件检察、行政检察、知识产权专业办案组。(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