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惩恶扬善,有力量有温度

04.05.2016  20:00

  “荣誉只是一个起点。我现在努力想要做到的,是带动身边的人,争取把一个人的典型变成一群人的典型。”近日,在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汪瀚接见时,检察官王盛这样说。

  这几年,作为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公诉一处副处长,王盛获得了不少荣誉:浙江省优秀检察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杰出青年、群众最喜爱检察官……不久前,他又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浙江省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有着一股韧劲儿

  办起案子来,王盛有一股韧劲儿。2013年,温岭的连恩青杀医案震惊全国。医院到底有没有医疗过错、连恩青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这起案件的关键点。

  作为检察机关办案组组长,王盛下定决心,一定要查清事实。尽管当时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卷材料已很齐全,包括连恩青的供述、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作案过程的视频资料等,但王盛还是一次次赶赴现场,把连恩青作案时走过的医生办公室、输液室、影像室等路线,全都重走了一遍,为的就是更准确地认识和判断案件事实。最终,连恩青一、二审均被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也核准并执行了对连恩青的死刑判决。

  在办理任某等多人团伙贩毒案的过程中,王盛更是凭着一双火眼金睛,就万某等5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追诉意见。最终,5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重刑。

  有疑点必须查清、有犯罪必须追究,从事检察工作16年,王盛办理的700多件刑事案件准确率达100%,依法追诉(捕)被告人累计12名,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公安机关撤案7件,提出抗诉6件,经法院审理全部改判。

  传递法律的温度

  “指控犯罪不是目的,让犯罪人不再重新犯罪,回归社会,这才是公诉工作的价值。”这是王盛的信念,他还尽己所能传递着法律的温度。

  王盛曾收到过一封来自新疆某监狱的信。寄信给他的,是他曾办理过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告人,这个小伙子被判刑时才20岁。

  在信中,小伙子诉说了他近几年的服刑经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社会的敌意和仇恨。王盛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并未真心服法,在狱中又再次伤人,后被送到新疆服刑。意识到小伙子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且仍在自暴自弃,王盛立即提笔,给他回了信。

  8个月时间里给小伙子写了6封信,王盛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后来,小伙子在信中写道:“如果不是你将我绳之以法,我的命都保不住。我要感谢你,也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研究思考补短板

  “公诉岗位是我成长的开始。”王盛说,从一个法律的学习者,到一名法治的践行者,他深深热爱着公诉这个岗位,因为在这个岗位上,他能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惩恶扬善、实现理想。

  王盛兼任台州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和创新办主任后,虽然具体办案少了,但对办案的指导和研究却多了。

  王盛说,以前他总是忙于办案,研究思考问题不足,现在,他正努力补上这块“短板”。

  公诉人如何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怎样构建新型的检律关系……这些都成了王盛研究思考的重点课题。去年,王盛参与组织了台州检察官协会和律师协会的一系列交流互动,双方不仅签订了检律互动备忘录,还组织检律恳谈会、检律论辩赛,互相邀请开展法律讲座;台州检察的创新工作,也连续2年都有项目入选省院优秀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