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22.09.2017  20:17

【本站9月22日讯】9月22日,温州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该工程位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和翁垟街道,工程水保方案于2008年6月由浙江省水利厅审批,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45.33万m3,填方量45.33万m3。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4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771.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54万元。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26.52公顷。工程于2011年8月开工,2017年3月完工。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会前实地查看了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现场,听取了业主及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验收组认为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水土保持设施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建成,总体质量合格,运行正常,运行期管护责任已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缴纳,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温州市大门大桥二期工程(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