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十三五”档案工作以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

27.12.2016  15:38
      日前,《安徽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成就,深刻剖析当前档案事业发展存在问题,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任务。

        《规划》指出,“十三五”是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将以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档案管理信息化为驱动,持续推进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档案事业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规划》提出六大发展目标,即档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和优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档案安全保障全面强化,档案工作规范化、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规划》还部署了28项主要任务,涵盖档案法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档案科教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7个方面,并对有关任务明确了具体的量化指标。

        在档案法治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地方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修订《安徽省档案条例》,修改完善《安徽省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修改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监督相关法律文书,建立健全档案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丰富和优化档案馆馆藏,突出地方特色档案和专门档案资源建设,各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增长不低于50%,民生档案占馆藏档案总量的60%左右;建立健全法治档案,全面建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其他类政府权力办结件卷宗档案,进一步规范诉讼、公证、律师业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档案管理;加强党的建设档案管理,全面强化党组织决策、党组织换届、党员队伍建设等档案和重大党建工作专项档案的收集管理。

        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省档案馆、省辖市档案馆和县级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60%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全部完成数字化;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省档案馆、省辖市档案馆、30%的县级档案馆建成具有接收立档单位电子档案、覆盖馆藏重要档案数字复制件等功能完善的数字档案馆;构建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全省数字档案应用系统,重点建设全省民生数字资源档案库。

        在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扩大档案开放,完善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机制和程序;优化档案提供利用,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创新服务模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档案信息资源和服务;加强档案开发,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建立档案研究专家队伍,加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和开发。

        在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确保档案实体安全,积极开展档案修复抢救和技术保护工作,加快重要档案副本制作,建设全省档案登记备份中心;保障档案信息安全,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对档案开放利用和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控,实行档案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在档案科教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档案科技工作,加快全省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的研制,做好档案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探索建立档案智库,促进学术研究和工作交流;加强档案教育培训,修订、编写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系列教材,创新开展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档案干部培养机制,适当安排档案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交流任职,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档案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更加重视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和使用,改善档案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此外,《规划》还从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交流4个方面,明确了实现各项目标任务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