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档案局做好省档案局涉及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融合事项

25.06.2015  11:26
近日,龙泉市档案局根据浙江省审改办《关于做好省直单位新纳入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工作的通知》(浙审改办[2015]3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省档案局涉及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融合事项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实现多模式管理。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444个行政村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全市有399个行政村档案管理有一定基础,占比89.8%;其余45个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占比10.2%。2015年,我局加强了对有基础的村的业务指导,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有关行政村村开展档案指导共10余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目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示范化标准的行政村有4家,社区3个。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有11个行政村。同时,对于基础差的村,我局采取“村档乡管”的模式,促进其档案管理的规定范化,现已在竹垟畲族乡完成试点工作,该村共10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共整理档案481卷,126件。

二是加大投入,夯实村级档案工作基础。2015年,已安排18万元,专门用于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为有关行政村配备档案柜、电脑等档案所需设施设备,提供档案整理等服务。

三是做好查档服务工作,实现村民就近利用档案。通过龙泉市政务外网,将市档案馆馆藏的11.1万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档案通过政务网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档案分发至19个乡镇(街道)档案室,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方便村民就近查阅利用,累计接待查阅5000余人次。下一步,我们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村,将档案数据直接送到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授权所在村向村民出具档案证明。

龙泉市档案局  柳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