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档案安全——宁波部署2016年度市直机关档案工作要点

14.06.2016  11:17
日前,宁波市档案局印发了《2016年市直机关档案工作要点》,并组织召开直机关档案协作组组长会议,对市直机关年度档案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2016年,宁波市直机关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办公厅(室)领导、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归档的档案工作机制,落实档案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要加强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档案安全自查、检查活动,严格落实“平安浙江”建设有关档案考核要求,确保不发生档案安全事件。宁波市档案局将组织开展机关档案安全专项督查,就制度安全、资源安全、保管安全、利用安全、数字化和外包服务安全等档案管理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风险治理,以进一步强化档案信息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业务处  高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