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关于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

26.01.2015  22:35
日前,宁波市档案局、市保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发布、管理和档案数字化加工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这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促进档案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意味着今后宁波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将建立新标准。
  《通知》要求,档案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要严格执行档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审查记录档案;三是要切实加强档案数字化过程安全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加强管控和防范;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安全保密管控机制,建立安全保密审计机制,针对不同网络,构建相应的服务平台,并扎实做好相应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工作;五是要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支持保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人员,搞好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