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19.04.2016  18:30
4月18日,省发改委和省档案局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论证稿)》(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规划》对于推动“十三五”时期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一致同意通过专家论证。

由浙江大学、省委办公厅、省政协文史委、省财政厅、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省档案局关于《规划》编制的说明,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总体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正确,发展目标可行,主要任务明确,实施项目详实,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走在前列的要求,彰显了浙江档案工作的特色。《规划》坚持目标导向,提出“加快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强省,争取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符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的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推进 “五档共建”,加强档案基层基础建设,加快转型发展,着力补齐短板,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坚持项目带动,提出的重点项目为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将为深化推进“五档共建”,打造浙江档案工作升级版,建设档案工作强省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认为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发布实施。

省档案局副局长王茂法,省发改委社会处负责人参加论证会。(浙江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