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29位“档案专业人才”领到115档案人才证书

28.04.2016  18:28
根据《浙江省“115”档案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首次浙江省“115”档案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市档案局推荐、省“115”档案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省“115”档案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日前,丽水市共有29位“档案专业人才”领到了115档案人才证书。其中有4人为省内具有较高水平的档案专家,25人为优秀中青年档案业务骨干。

档案专业人员”首次单独列入新版《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大典》中将档案专业人员定义为:从事档案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保护、利用、编研的专业人员。主要工作任务是接收或征集档案资料;进行档案资料登记造册、价值鉴定,确定保管期限;进行档案资料排架、入库、移出及其登记、统计、清点、核对档案资料;进行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和档案资料安全监护、保护、修复档案;编制检索工具,建立数据库;提供档案资料借阅和咨询服务;进行档案资料资料考证研究与编纂。“档案专业人才”重新分类,有利于更好的服务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丽水市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在省档案局提出的五档共建的基础上,得到了很好的发展。1月20日至21日,丽水市档案局用了二天的时间,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体档案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培训方式由副处长(含)以下干部担任授课教员,授课人要按照设置的课程内容,制作授课课件,并由所在处室的处长对本处室干部的授课进行总结性点评。同时,也落实措施,鼓励档案干部参加档案职称的评审工作,以提高全体干部档案业务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发展。(丽水市档案局  毛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