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搭乘信息“高铁” 实现快好发展
搭乘信息“高铁” 实现快好发展
——桐庐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信息经济时代,信息将渗透到各个领域,形成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以智慧产业化和产业智慧化为主要内容、以扩大智慧应用和信息消费为主要导向、以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社会经济形态。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既是杭州市当前经济工作的“一号工程”,又是桐庐抢抓历史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更是全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一、 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调查制度简介
(一)制度建立背景。 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作为新兴产业,是一个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产业,具有行业交叉特点。它不同于国家现行统计标准分类,而是一个多行业、多业态的重新分类和整合的产物。为科学合理反映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统领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实施宏观经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过调研研究,市统计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文创办、市商务委员会界定和划分了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产业统计范围、产业门类,制订了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二)范围内容界定。 1. 范围内容: 该制度以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在地性为原则,结合市委提出的智慧经济发展六大中心和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核心产业、以及目前发展空间和潜力较大的重点领域,明确了电子商务产业、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物联网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智慧物流产业、数字内容(智慧文创)产业等6大中心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集成电路产业、信息安全产业、机器人产业等6个重点产业(详见附表一)来综合反映全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总体规模和运行情况。 2.界定方法: 主要采用行业法、企业法相结合的统计方法,以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行业小类为基础,对归属于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行业小类进行界定,同时对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的产业部分,通过主营业务活动认定,按企业法进行界定。行业法是通过行业对产业进行界定和区分,企业法是行业法较难区分的产业部分,通过主营业务活动及相关部门认定。
(三)监测发布内容。 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相关数据最终由市统计局下管一级,统一测算核定发布。包括以下监测指标: 1.产业增加值指标。 季度、年度按全部口径(包含规模<限额>以上和以下)统计产业合计数(剔除重复),年度同时发布分子产业增加值数据。时间上,全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增加值数据在市统计局反馈的基础上,于GDP数据核定后发布。 2. 其他主要经济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主要经济指标,季度和年度均按规上口径发布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子产业主要指标经济数据。时间在相关专业进度报表数据经市统计局核定后发布。
二、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以来,根据省市有关加快信息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建立以县委、县政府两位主要领导为组长,4位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50个重点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桐庐县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大的组织领导与工作合力,快速推进工作,快速展现成效。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市统计局初步数据表明,2014年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实现增加值14.54亿元(剔重),同比增长20.4%,总量占全县GDP的比重为4.74%,增幅高出全县GDP11.9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2014年度全市及分区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增加值一览表
地区名称 | 剔重合计 | ||||
增加值 (亿元) | 增幅(%) | 增速相比本地GDP(百分点) | 占GDP比重(%) | 占全市信息经济增加值比重(%) | |
杭州市 | 1668.64 | 18.3 | 10.1 | 18.14 | 100 |
上城区 | 23.79 | 5.1 | -3.0 | 2.95 | 1.43 |
下城区 | 62.61 | 10.5 | 3.9 | 9.06 | 3.75 |
江干区 | 17.52 | 10.1 | 3.6 | 3.82 | 1.05 |
拱墅区 | 32.37 | 16.5 | 8.9 | 8.27 | 1.94 |
西湖区 | 198.16 | 20.5 | 12.2 | 24.78 | 11.88 |
滨江区 | 441.98 | 19.3 | 7.8 | 63.79 | 26.49 |
萧山区 | 77.60 | 7.0 | -1.1 | 4.49 | 4.65 |
余杭区 | 376.33 | 23.2 | 13.7 | 34.18 | 22.55 |
桐庐县 | 14.54 | 20.4 | 11.9 | 4.74 | 0.87 |
淳安县 | 8.33 | 17.7 | 9.4 | 4.35 | 0.50 |
建德市 | 8.56 | 6.8 | -1.3 | 2.86 | 0.51 |
富阳区 | 54.30 | 13.4 | 5.1 | 9.03 | 3.25 |
临安市 | 56.48 | 5.3 | -2.9 | 13.06 | 3.39 |
开发区 | 67.86 | 5.9 | -2.1 | 12.93 | 4.07 |
名胜区 | 0.28 | 5.8 | 0.7 | 1.01 | 0.02 |
(二)产业基础
全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前五位分别是:电子信息制造5.28亿元占GDP的比重1.9%,信息软件4.72亿元占比1.5%,电子商务3.80亿元占比1.2%,智慧物流2.89亿元占比0.94%,云计算与大数据2.74亿元占比0.89%。详见下表:
2014年桐庐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增加值情况
产业 | 总量 | 增幅 | 占GDP比重 |
(亿元) | (%) | (%) | |
全县生产总值 | 306.47 | 8.5 | 100 |
信息(智慧)经济(剔除重复) | 14.54 | 20.4 | 4.7 |
其中:电子商务 | 3.8 | 177.3 | 1.2 |
云计算与大数据 | 2.74 | 2.4 | 0.89 |
物联网 | — | — | — |
互联网金融 | 0.72 | 6.1 | 0.2 |
智慧物流 | 2.89 | 146.7 | 0.94 |
数字内容(智慧文创) | 1.26 | 11.4 | 0.4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4.72 | 4.7 | 1.5 |
电子信息制造 | 5.82 | 9.2 | 1.9 |
移动互联网 | - | - | - |
集成电路 | - | - | - |
信息安全 | - | - | - |
机器人 | - | - | - |
(三)运行特点
1. 增速较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014年全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增加值(剔重)增速20.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在市辖15个区(县、市)中排位第3位。与全县经济增速对比,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各产业增加值增速呈现“四高三低”的态势,其中增速高于全县经济增长水平的有电子商务产业增加值增速(177.3%)、智慧物流产业(146.7%)、数字内容产业(11.4%)、电子信息制造产业(9.2%)等四个产业;增速低于全县经济增长水平的有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2.4%)、互联网金融产业(6.1%)和信息软件产业(4.7%)。其余五大产业(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信息安全、机器人)尚未有数据体现。
2. 优势渐显,部分产业比重居五县市(区)首位。 2014年,市辖五县市(区)(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富阳)实现电子商务增加值3.95亿元,其中我县3.80亿元,占总量的96.4%;实现智慧物流增加值5.18亿元,其中我县2.89亿元,占总量的55.8%。依托我县电子商务在五县市(区)中的前期先行以及浙商回归智慧快递物流建设大力推进的影响,以上两大产业发展的区域优势逐步显现。
三、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县委、县政府对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工作高度重视及大力度推进下,县内三大产业的智慧化进程不断加速,智慧产业化精彩不断,特别是随着海康威视安防产业园、“英飞特电子”LED驱动器项目等相继落户开工,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但就整体而言,全县信息(智慧)产业的发展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总体还存在产业规模小、支撑经济发展的力量弱、创新能力不足、信息化程度不高、关联度不强等问题,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结构优化、信息人才招培等各方面仍需做大量工作。
(一)总量偏小,占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014年全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增加值(剔重)占GDP比重4.7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3.4个百分点,在市辖15个区(县、市)中排第9位。2014年,杭州市的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增加值为1668.64亿元,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仅占全市的0.87%(我县GDP占全杭州市的比重为3.3%),在市辖15个区(县、市)中排第12位。
(二)企业数量少,信息化重视程度不够。 除医疗器械产业中部分光学类产品外,我县涉及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企业偏少,尽管海康威视、英飞特光电、弘博电子等重点项目已进入建设阶段,但真正要形成规模还需较长时间。目前全县成规模、符合信息产业标准的企业仅有20家左右。部分企业对信息化重视不够,尚未形成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科技开发投入与销售收入比例偏低,一些前景好的项目发展不快。
(三)创新能力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我县的规模企业大多是由针织、制笔等传统产业起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产业转型进程中,由于缺乏高端人才,造成企业创新难度加大,加之资本的逐利性,企业更愿意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其他行业,进而造成研发投入力度减弱的不良循环。而中小企业发展受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的制约,创新难度也大。
(四)人力资源缺乏,高端人才尤其紧缺。 受工资待遇和县域整体经济水平不高等方面因素影响,我县吸引相关高端人才落户较难。企业发展缺乏相应人才,尤其是缺乏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领头人,“请人难”、“用工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一些专业人才还容易流失到外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对策建议
年初,浙江省信息经济创投基金正式成立,初期规模为20亿元,重点支持省内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电子、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国家层面决定设立总规模400亿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利好将大大助力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不论是信息(智慧)产业的发展基础,还是国家省市鼓励发展的政策,都为我县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我县需乘全市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的东风,强力推进,确保各产业发展尽快实现突破。建议:
(一)理清思路,引领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完善信息(智慧)经济规划,突出发展重点。 加强调研,结合县内各乡镇街道、平台园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杭州信息(智慧)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完善桐庐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规划。选择符合全县产业发展基础和区域优势的产业,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进行规划布局,实施“重点支持、优先发展”的策略,力争在各个乡镇街道、平台园区做大做强其中的几个重点产业,例如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数字内容、电子信息制造等优势发展产业。
(二)强化协作,助力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摸清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家底,明确发展目标。 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产业情况复杂,需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一起进行摸底、梳理、界定、测算等基础工作,进而掌握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企业家数、生产经营等相关指标状况,全面分析目前状况,预测未来发展情况,供领导决策。建议我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力量充实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统计部门也应增加力量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从2014年情况来看,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水平跟全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应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到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监测分析、跟踪服务,促进发展。
(三)创新首位,推动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找准问题、突出重点。 经过梳理比较,我县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优劣尽现。我们应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实际,切实找出适合我县发展信息(智慧)经济的路子。在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问题上,要集中有限资源,突出重点,大力发展我县相对优势产业。以科技创新为突出重点,在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中始终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放在第一位,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强重点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要推动产业提升,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整合产业链,提高品牌集聚度,增强产业影响力;要优化空间布局,抓好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区功能提升;要完善发展环境,着力降低商务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县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软件和互联网金融产业较弱,物联网、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信息安全和机器人产业仍属空白,对于此类比较劣势产业也应加强引导,充分发展。
(四)政策扶持,服务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一是主动向上争取。 加紧研究落实国家省市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优惠政策,利用我县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获得更多的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和招商信息。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 抓紧出台相关政策,从资金、税收、房租、贷款贴息、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鼓励扶持信息产业集聚发展,吸引国内外信息产业项目落户我县。 三是加大招商力度。 派出招商分队有针对性对接一批现代计算机、通信与网络设备以及其他信息设备制造、材料产业项目,实现信息开发业、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工业的有效聚集、创新发展。
(五)人才支撑,保障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信息(智慧)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鼓励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从事信息(智慧)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建议在县内各类大专、职业中学增设信息(智慧)相关产业课程;也可以与省市名校开展联合办学,开设各类信息(智慧)经济分院,为我县信息(智慧)产业的发展培训、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 二是引进留住IT业高级技术人才。 把引进IT业高层次人才列入我县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指标,并在人才的引进程序、就业安置、户籍管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的保障政策。 三是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平台。 通过合作,让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企业成为高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就业基地;让科研院所成为企业的产品、技术研发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促进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企业的产品创新、技术更新。
附表一:
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基本情况表
产业 名称 | 产业内涵 | 产业范围 | 界定 方法 | 备注 | |
电子商务 | 是指在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 核心层 | 按照经济活动的类型,可以分为交易平台服务、网上预订、网络广告、搜索引擎、电子支付等类型,称为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具体行业范围界定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代码6420)、互联网零售(5294)等。 | 企业法 | 与目前十大产业的其中产业内涵相同 |
外围层 | 按照不同交易主体分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等类型,称为电子商务应用企欢,主要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行业代码13-4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代码51-52, 61-62)等行业门类。 | ||||
相关层 | 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包裹、物品的收集、运输、发送服务,以及为顾客提供快速、便捷、灵活的商务快递服务(行业代码6020)。 | ||||
云计算与大数据 | 云计算是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源。大数据,或称巨量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 | 由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主管部门认定,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与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界定范围的对应关系以及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情况进行认定。 | 企业法 |
| |
物联网 | 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浪潮。指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RFID)装置、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种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也称为“传感网”。 | 统计范围包括以下部分(1)与物联网产业最为直接的有关元器件设计和生产行业。(2)与物联网产业相关的信息传输、软件设计和系统集成行业。(3)与物联网产业相关的施工安装行业。(4)与物联网产业相关的技术研究和推广行业。 | 企业法 | 与目前十大产业的其中产业内涵相同 | |
产业 名称 | 产业内涵 | 产业范围 | 界定 方法 | 备注 | |
互联网金融 | 是指以依托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其主要分布在相关各行业类别中。 | 行业法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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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 | 是将物联网、传感网与现有的互联网整合起来,通过以精细、动态、科学的管理,实现物流的自动化、可视化、可控化、智能化、网络化。 | 智慧物流主要分布在快递服务、货物运输代理等各相关行业类别中。而对于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的智慧物流产业部分,由统计部门会同智慧物流产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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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内容(智慧文创) | 是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产业形式,涵盖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学习、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等,为三网融合、云计算、无线网络等新兴技术和产业提供内容支撑。 | 包括2个行业中类、16个行业小类。 | 企业法 | 与目前十大产业中的文化创意产业内涵相同。 |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 | 包括: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相关服务等相关行业中类。 | 行业法 | 与目前十大产业的其中产业内涵相同 | |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 | 使用国家工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统计报表制度》确定统计口径。 | 包括54个行业小类。 | 行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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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 | 是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包括各种移动操作系统、智能移动终端、移动客户端应用、云端支持、移动支付、移动应用平台等移动互联网生态群的建立和应用。 | 由于目前的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移动互联网产业,因此由统计部门会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主管部门认定。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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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名称 | 产业内涵 | 产业范围 | 界定 方法 | 备注 | |
集成电路 | 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其中所有元件在结构上已组成一个整体,使电子元件向着微小型化、低功耗、智能化和高可靠性方面迈进发展。 | 参照国务院2014年6月印发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通过行业法兼企业法认定。对于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的集成电路产业部分,由统计部门会同集成电路产业的主管部门认定。 | 行业法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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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 是指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 主要分布于其他计算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之中。由于目前的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信息安全产业,因此由统计部门会同信息安全产业的主管部门认定。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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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 | 属高度集成微电子、通信、计算机、人工智能、控制和图像处理等学科最新科研和产业成果的智能化装备制造产业 | 主要分布于其他专用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之中。由于目前的行业小类难以准确区分机器人产业,因此由统计部门会同机器人产业的主管部门认定。 | 企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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