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创新河湖管护体制 为“中国最美县”建设作贡献

28.12.2015  20:40

 

 

【本站12月28日讯】为加强河湖管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鱼跃、景美”的美丽桐庐生态建设目标,桐庐县着力创新管护职责、管护形式、管护服务、管护手段“四个到位”的河湖管护体制,基本实现了“水清、流畅、岸绿、景美、鱼跃”的河湖管护总体目标,富春江连续8年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并成功创建富春江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入选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为中国最美县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管护主体到位 划清权限 明确职责

对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为解决小型水利工程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重建轻管、老化失修等问题,桐庐县结合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县域范围内小型水库、山塘和县级及以下河道堤防的确权工作。

对重要县级河道划界。完成对省级河道富春江(桐庐段)、分水江的划界工作,明确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按规定设立界碑、公里桩和告示牌。

实现管护主体全覆盖。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原则,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与监督责任。

 

管护形式到位 创新模式 完善体系

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明确全县河道各级“河长”,形成了责任明确、队伍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并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同时,探索创新“民间河长”和河道“承包管理”措施,在原有“一河一长”基础上增加了92位“民间河长”,使河道管理从“政府管理”逐渐向“全民管理”转变。

推进水利工程养护市场化运作。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由水利局下属的桐庐百川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县级层面统招统管相关河湖管护工作的项目法人职责,采用县级集中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服务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管护,提高工程养护水平。

探索流域综合管理模式。通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管理,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试验区建设,把原先只注重河道的条带状的单一管护模式转变为关注流域面上的综合管理模式。

 

管护服务到位 规范审批 严格执法

简化完善涉河审批程序。根据相关规定,简化完善了桐庐县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对于兴建替代水域工程的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须经水利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建立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快速发现机制,充分利用“杭州河道河长”APP、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强社会参与,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加强综合执法。由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兼任县水利水电局党委委员,主抓水政执法工作,大队长从公安民警中选拔担任,建立了部门间的良好协作关系;与各乡镇街道建立河道管理巡查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互相通报、互相协调、互相沟通,以高压姿态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管护手段到位 严格考核 强化监督

建立完善的河道堤防、水库等水工程水域巡查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制定出台了《桐庐县2015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桐庐县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管理,加强问责力度。

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河长制考核,对通报排名落后的河长实施约谈,对管理不力的河长进行问责。

坚持“正面宣传晒成效”和“负面曝光晒不足”相结合的媒体监督机制,媒体记者在全县范围全方位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