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通过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验收

24.10.2014  18:01

      近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正式发文同意桐乡市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工作验收,并推荐桐乡市为201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市。

        自2011年12月被列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以来,桐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推动试点示范、强化宣传培训、促进执法协作”五个方面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成立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各镇、街道、开发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进步评价体系,促使知识产权工作成为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保障。

        制定知识产权规划,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了规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先后出台《桐乡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保障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政策环境,为示范市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其中专利专项经费支出从2011年的259.9万元增长到2013年度的709.24万元,年均增长65%。

      (三)推动试点示范,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

        出台《桐乡市专利示范镇(街道)创建管理办法》,推动示范镇(街道)建设,6个镇创建为桐乡市专利示范镇,2各镇创建为嘉兴市专利示范镇。创建期内培育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7家,嘉兴市专利示范企业15家,桐乡市专利示范企业27家。

      (四)强化宣传培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订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培训计划,拓宽培训对象和领域,分领域、分行业、分对象开展系统性培训。2012-2013年,全市和镇街道共举办专利培训15期,参加培训企业达300余家、培训人员600多人次,发放各种知识产权资料600多份。

        (五)促进执法协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联合执法活动,依法维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市公安局设立驻科技、工商、文化、质监等知识产权职能部门的公安联络室,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移送渠道,建立执法工作联络机制。创建期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6件,查处假冒专利5件。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桐乡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