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标杆意识 打造标杆特色 铸就标杆素质

31.05.2016  14:48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5月31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以深入领会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内容进行学习交流。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树立标杆意识,打造标杆特色,铸就标杆素质,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黄生林,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傅国云和其他3名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学习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在浙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前段时间,省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院大会,原原本本传达了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并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省政协主席乔传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等领导也作了批示。汪瀚检察长在会上指出,要按照省委领导批示要求,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曹检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检察工作。

  汪瀚检察长在会上强调,一要树立标杆意识,要深入领会曹建明检察长“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好先行和示范作用”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更加自觉地以标杆姿态谋划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为浙江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打造标杆特色,要用好“法治浙江”、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经济大省、改革前沿、互联网大省的区位优势,深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全力护航G20峰会,按照“二十一条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做到文明规范办案。三要铸就标杆素质,要强化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进一步丰富和落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组合拳”,把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加强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汪瀚检察长强调,检察工作要与全省工作同步,做到同频共振,以实际的工作成效体现习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