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标准管“标准地”让“标准地”更标准

21.01.2019  21:18

以‘标准地’改革撬动高质量发展。”年初,袁家军省长在湖州市德清县调研“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时指引的方向变成了清晰的路径。日前,饱含“湖州元素”的省级地方标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将从本月2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实施。

标准地”改革是我省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湖州改革创新的一大特色。 2017年8月,德清县全力推进全省首个“标准地”改革试点,推出全省首宗“标准地”,随后,湖州市先行先试,率先推出“标准地” +区域评价、“标准地” +“345”标准、“标准地” +承诺制、“标准地” +一窗代办、“标准地” +五未处置、“标准地” +信用监管六大组合拳,至2018年8月,湖州市已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 2018年11月上旬,湖州市实施“‘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

把湖州市及全省各地的工作亮点总结固化下来,再复制推广到全省,怀着这个共同的心愿,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在湖州市发改委、德清县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下,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经济信息中心与市标准化研究院总结湖州市先行先试经验,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整理提炼全省各地通过“‘标准地’改革倒逼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和经验,探索供地新模式,加快推动土地等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各地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都凝聚到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里,并在标准中充分体现出来。

采访中了解到,“标准地”改革既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达到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该标准提供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全过程管理操作流程,新增工作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共46项)等,既明确了全省统一的量化指标,又根据地区发展差异确定了地区修正系数。值得一提的是,在标准附录中提供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具有非常鲜明的实用性。

据悉,《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规范》是标准的创新,填补了相关领域标准的空白,它带着鲜明的湖州特色,为“标准地”改革插上了翅膀,将助力全省“标准地”改革更快、更稳、更规范地发展。

来源:2019年1月20日《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