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首次划定禁止洗涤洗澡水域助力剿劣

15.06.2017  13:21

 

【本站6月15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助力劣  V类水剿灭行动,柯桥区首次划定了城区建成区管理范围内禁止洗涤洗澡的水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告。这也是柯桥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

柯桥是有名的水乡,河网密布。沿河洗涤、洗澡等行为不仅污染河水,也给居民自身安全和卫生埋下了隐患。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绍兴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河道内划定禁止游泳、洗澡、洗涤和垂钓的水域,并向社会公告。”柯桥区人民政府在前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柯桥区实际现状,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最终划定了城区建成区管理范围内禁止洗涤洗澡的水域范围,并于6月8日起正式发布实施。6月12日,《柯桥日报》头版以图文形式刊登了《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建成区管理范围禁止洗涤洗澡水域的通告》。

根据《通告》,禁止洗涤洗澡水域的具体范围为:东至境水路—区界;南至高尔夫路—香林大道—柯南大道;西至稽山路—104国道—大坂湖直江;北至钱陶公路—安华璐—三江大河。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止河道水域内洗涤、洗澡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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