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得全面 防得严密 治得坚决

21.07.20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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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地处四明山北麓,位于浙东低山丘陵盆地与浙北杭嘉湖平原的接壤地带,是浙东暴雨中心地带,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是浙江省48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之一。近年来,面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总量占宁波大市第一的实际情况,余姚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和监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网络等措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宁波首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投入大量财力进行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成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41处,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减少3062人、威胁财产减少3995万元,并持续实现了地质灾害“零伤亡”。主要做法为:

一、查得全面。一是内外合力抓调查。作为全省首批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11个县(市、区)之一,该市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由国土部门带队配合,共野外调查762平方公里、1020个实际地质调查点,查明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等,并开展了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分区评价,该项工作已于2015年完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二是各方联动抓巡查。联合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核查”的“三查”制度;联合交通、旅游、水利、教育等部门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交通干线或路段、旅游景点、水库岸坡、中小学校等列入重点巡查的范围;联合专业技术单位做好“平时每月一次,汛期每月至少两次,台风暴雨等特殊时期随时巡查”的动态巡查。三是群专结合抓监测。建立了“市、镇、村、点”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作了《群测群防网络图》。今年再次对全市现有6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逐一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共计48人,在《余姚日报》上向社会公布。对监测责任人落实明确的工作职责、发放监测记录本、铜锣、卷尺、手电筒、雨衣等监测器材,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培训,要求每次监测都有完整的记录,每年都发放2000元/隐患点的经济补助并为每位监测责任人投保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险等。同时,对8处重点监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专业的24小时监测仪器,实现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地质环境变化,可即时预警。

二、防得严密。一是注重方案制定,健全“”的制度。制定《余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余姚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余姚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余姚市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每年制定完善《余姚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余姚市国土资源系统台风或暴雨期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等,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应急管理。二是注重宣传培训,提高“”的意识。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发放明白卡,均在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发现明白卡、警示牌缺失的及时补发、补立。以“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等特殊节日为契机,“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户”“上街头、上电视、上报纸”,通过组织群众观看知识光盘、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布置展板、散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的知识和技能。2013年以来,该市累计开展相关宣讲活动6次,接受培训宣讲人数达800余人。三是注重应急演练,强化“”的能力。该市国土部门是宁波地区唯一设置专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室——地质环境科的国土部门,且拥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1名具有高级职称,2名具有硕士学历),此外还长期聘请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等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并承担日常巡查、应急调查、应急值守、防灾指导等工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协调保证和技术支撑。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强化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不断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同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市上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注重人员转移,突出“”的重点。台风或暴雨临近时,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情况,提前督促基层国土所和镇村干部一同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比如,2013年“菲特”台风期间累计转移相关人员6646名,2015年“灿鸿”台风期间累计转移相关人员1795名,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情况的发生。

三、治得坚决。一是“快速”开展应急处置。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国土部门和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灾情(险情)扩大。“菲特”台风过后,该市迅速下拨5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90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点的应急处置,已全部完工。今年上半年,该市陆埠镇发现1处21000立方米的滑坡险情。该市国土部门和陆埠镇政府到达现场后立即采取关闭山脚茶场、转移人员、封闭道路等应急措施,同时会同专业技术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制定应急排险方案,陆埠国土所加强日常巡查与宣传。随后经招标,工程施工单位在勘查设计的基础上拆除受威胁的厂房,并对险情点开展应急排险。二是“规范”实施工程治理。根据调查评价、动态巡查、日常监测情况,以“科学论证、群众自愿、分批实施”为原则,编制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年度计划。各治理项目经专业单位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施工、监理,上级主管部门把关验收,工程资金管理由审计部门监督,做到规范操作、保证质量,并加强专业技术指导,避免因削坡、开挖、回填等因素引发二次灾害。2013年以来,该市累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完成40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今年计划还将投入600万元完成20处治理项目。三是“统筹”推进搬迁避让。与下山移民、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房“两改”、拆迁安置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资金,积极争取专项用地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搬迁避让。2013年以来,该市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争取专项用地指标132亩,建成2处集中安置点,完成搬迁避让130户,今年计划还将完成搬迁避让61户;另有1处集中安置点正在建设,投入资金2100余万元,预计于2018年建成交付,届时可搬迁避让100余户地质灾害受威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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