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流过半个世纪的一条大江

26.11.2014  15:57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效果。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指示要求推广这一做法,著名的“枫桥经验”由此诞生。

        50多年来,诸暨人积极创新,不断赋予时代新内涵,探索构建消费大维权、大调解机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11月初,记者前往诸暨探访。

        “呱吱—呱吱—呱吱吱—嗒!众位乡亲都来吧,听我说说新《消法》!”面对记者,“快板老陈”一边嘴里念叨着,一边左手高抬,大拇指与食指分成八字微颤;右手端于胸前,快速地抖动,如同真的演出一样。

        村前大树下,镇里街道边,市内广场上,一次次演出,一次次辛劳,老陈甚至把快板说到了全省消费维权工作会议上。这名62岁的老人,瘦削的身躯内似乎蕴含着无穷的活力。

        “我是一名消费维权义工。”老陈憨厚地说。

        记者在诸暨市国民消费教育馆采访时,与市法院的陈法官不期而遇。聊起当地的消费维权工作,这名有着15年司法工作经历的女法官感慨颇多:“参加消费维权大调解有两年了。我多次参与消保委组织的消费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远程视频对接,为消费者提供实时的法律指导和援助,还共同探讨疑难纠纷的解决方案,并成功化解了10余起消费纠纷。这样大量消费纠纷矛盾不必再上法庭解决,群众负担也减轻了。

        “我是一名消费维权义工。”陈法官真诚地说。

        黄富良师傅可不简单,从年轻时就钻研家电维修,找他代理销售的各种著名品牌如今多达9个。一台“生病”的家电摆在面前,他听听看看就能明白症结所在。

        去年,诸暨市组织了一次“义工看年货”活动。黄师傅代表消费者参与,专门负责查看家电类产品质量。他和其他义工一起起早贪黑,将全市的商场、超市跑了个遍,最后提出的消费警示,让全市百姓及时掌握了许多消费新知识,引起很大反响。当时,《人民日报》还在一版头条介绍了这次活动。

        “我是一名消费维权义工。”黄师傅自豪地说。

        处处都是维权网,人人都做监督员。记者了解到,目前,诸暨市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已达13支,还分设了食品、汽车、房产装修、家电、农资、珍珠等9个专家组,223名义工每天活跃于市区及各乡镇。市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市里有负责化解群众各类矛盾的调解总会,消费维权是其6项重点工作之一,此外还设立了消费调解专业委员会,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经过共同努力,我们已建立起由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农业、质监、卫生等14个部门组成的消费维权行政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起信息互通、合力调处的协作平台,推行了一个口径受理、第一时间分流办理的无障碍维权模式。”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吴建对记者说。

        在当地市场监管机关大力推动下,诸暨市消费维权“一会两站”规范运行,各种宣传活动红红火火;消费维权服务中心的消费教育馆时常组织社区居民、群众参观,讲解真假商品特点,各类消费体验活动逐步向更多领域延伸;纠纷调解引入“三方视频通话”技术,实行微博及微信“直播”,与消费者“零距离”沟通;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公共服务企业、景区等推行消费争议先行和解制度,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快速解决矛盾;网购、快递、汽车等专题沟通会不时举行,让经营者与消费者由“对抗”转为“对话”……

        记者离开时,回首眺望,横贯诸暨市区的浦阳江水面宽阔,如同半个世纪前一样流淌不息,这不正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生动写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