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检察同携手 齐心共守湖州“金银山”

14.09.2017  17:38

  近日,湖州市林业局向全市林业部门发文,将市人民检察院向长兴县林业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转发给各县区林业部门,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出相关要求。

  此《检察建议书》是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一起滥伐林木上诉案件过程中,根据涉案村存在较为严重的毁林种茶违法行为,向长兴县林业局发出的检察建议并抄送市林业局。收到建议书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通过实地巡查、专题研究等方式,一方面直面问题,全力处理已发现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查找症结,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摸底排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守护绿水青山。

  全市林业系统在全面处理当地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入手,针对禁止涉林违法行为宣传不到位、巡查监督不力等问题进行强化整改。一是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确保办案经得起法律检验。二是强化警示标示设置,开展林业警示标示设置情况调查,并全面整改。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在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同时,辅以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扩大覆盖面。四是配强基层管护队伍,通过整合力量、引入外援、明确奖惩等方式,加大基层执法、护林队伍改革,切实发挥基层管护员作用。五是严厉打击毁林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查处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目前,在检察院的协力帮助下,全市林业部门在查处一大批毁林案件的同时,已对森林公安、木检执法和护林员三支现有的执法管理队伍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了“举报—巡查—办案—执法—宣传”全过程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了执法、宣传工作,确保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湖州市林业局)